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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安徽省数字乡村试点服务单位的公告

2021-06-30 11:27:24 来源:安徽省委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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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数字乡村试点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行动,也是释放数字红利催生乡村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举措。为充分调动多方力量参与数字乡村建设积极性,依据《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关于开展安徽省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共安徽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网信办)开展安徽省数字乡村试点服务单位征集工作,鼓励和引导有实力、有意向的单位与试点地区对接合作,加快资金、技术、人才、物资流向数字乡村试点地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安徽省数字乡村试点服务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资信良好,企业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法人、业务技术人员无犯罪记录;

  (三)在安徽省内具有稳定技术和服务团队,具有相关资质,在相关领域具有较突出的技术、人才、资金等优势;

  (四)近三年有数字乡村领域或相关领域服务项目;

  (五)申报单位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同时提交申请;

  (六)提交的申报材料保证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二、征集流程

  按照“自愿、透明、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数字乡村试点服务单位。征集程序主要包括发布公告、提交材料、初步审查、核查验证、确定名单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通过安徽网信网、“网信安徽”微信公众号发布征集公告;

  (二)提交材料。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2021年7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省委网信办;

  (三)初步审查。收集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查,筛选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形成初审名单;

  (四)核查验证。根据征集标准和程序,组织对申报单位进行核查验证,提出服务单位建议名单;

  (五)确定名单。省委网信办研究确定入选单位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有关说明

  (一)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填报“安徽省数字乡村试点服务单位申报书”,申报书包括电子版一份和纸质版三份,电子版文档命名为“申报单位名称-数字乡村试点服务单位申报书”,纸质版须按要求装订成册并盖章,二者内容须完全一致;

  (二)服务单位要讲政治、重大局,统筹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支持试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撑保障;

  (三)各级网信部门负责服务单位日常协调联络与保障工作,建立数字乡村试点服务单位资源池,搭建试点地区与服务单位业务合作平台,积极开展项目需求对接活动,指导试点单位开展各项工作;

  (四)各级网信部门定期评估服务单位工作情况,对优秀服务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服务单位予以通报并移出服务单位资源池。

  联系人:省委网信办 谢中会

  电话:0551-62606145 18155128619

  邮箱:htxzh11@163.com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东365室

  中共安徽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附件:

安徽省数字乡村试点服务单位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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