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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代表团举行分组会议 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

安徽代表团举行分组会议
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

2026-03-09 10:37:40 来源: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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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安徽代表团举行分组会议,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与代表们共同审议。安徽代表团团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梁言顺,副团长王清宪、刘海泉、费高云、陶明伦,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锦斌等分别参加分组审议。

  代表们表示,生态环境法典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法治宣言,是中华文明生态智慧的当代传承与法治升华,承载着推动绿色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的时代使命,也为参与和引领全球环境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草案对现有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有力提升了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形成了一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系统规范协调的法典,必将更好把法治力量转化为治理效能,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为全面建设美丽中国、阔步迈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注入强劲动力。

  代表们认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草案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成功经验,明确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总体要求、重要原则以及相关主体的职责要求,规定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等方面具体举措,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对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科学制定和接续实施五年规划,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一条重要经验,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个重要政治优势。代表们在审议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时表示,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对于加强党中央对国家发展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具有重要意义。草案将多年来形成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转化为法律制度,对国家发展规划工作应当坚持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理念予以明确,对国家发展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批准、实施及其监督等具体程序作出全面系统规定,必将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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